供暖最新消息!
空庭得秋长慢慢
寒露入暮愁衣单
10月6日凌晨
天气气温下降
最低温度降至3℃以下
为给广大用热户提供一个
舒适温暖的居家环境
根据天气变化情况
乌鲁木齐的一些热力公司
已陆续对设备进行调试
点火烘炉、提前预热,开启供暖模式
10月7日起
部分居民家中已陆续感觉到“温暖”
新疆广汇热力有限公司三分公司军训供热站正在供暖。
供热管网注水工作完成后,供热企业会用一到两天时间对整个供热系统进行冷态运行,也就是使冷水在管网内循环,在正式供暖前最后一次全面检测供热设备能否正常运行。
资料图片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规定:本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供热企业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如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供热企业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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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市民关注的供热问题
记者采访了市燃气与供热管理部门
市场科服务科负责人赵鹏
1、居民:这两天可以听到暖气管里有水声,暖气包为何还没有有温度?
赵鹏:为保障居民按时供暖,供热企业现已完成了注水工作,并提前对供暖进行冷热态试运行,也就是试水打压,所以可以听到水声。
目前,部分供热企业已经陆续点火烘炉,因为需要一个逐步升温的过程,所以有的居民感觉家中有暖气,有的还需要再等等。
2、居民:冬季供暖室温多少才算达标?供暖是越热越好吗?
赵鹏: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要求,供热单位应保证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20℃。
供暖温度并不是越高越好,如果温度太高,室内空气会非常干燥,会影响人的体温调节功能。
3、居民:供暖后,如果家里暖气不热该怎么办?
赵鹏:供暖期间,如有居民反映室温不达标,供热企业需要到居民家中测温。
除了居民自己申请测温外,各供热企业也要在所属供热区域设置固定测温点,定期组织测温,测温记录经用热户签字后建档。
因供热纠纷或者其他原因需对供热温度进行测量的,供用热双方可申请城市热力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测量。
4、居民:入户测温时,测温点都选在哪?
赵鹏: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应以房间几何中心处距地面1.4米高点为检测点进行检测。测温时须关闭室内门、窗。
5、居民:需要与供热企业签订合同吗?合同内容应包括哪些?
赵鹏:供热企业应当与用热户签订供用热合同。
供用热合同内容应包括供热期限、室内温度、维护责任、收费标准、缴费时限和结算办法及违约责任等。
用热户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热费的,供热企业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6、居民:供热企业服务电话24小时开通吗?打不通怎么办?
赵鹏:目前市燃气与供热管理部门已公布了2020-2021年度采暖期大型供热企业24小时服务热线,各供热企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居民如在采暖期间发现暖气不热、漏水等情况,可拨打供热单位的值班电话。如遇到供热企业值班电话打不通、没人接听或供热企业不及时处理等问题,居民可向辖区供热管理部门和市级供热管理电话12345反映。
7、居民:采暖如何收费?
赵鹏:按照市发改委采暖收费相关政策,乌鲁木齐热力销售价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元。建筑面积=室内受热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阳台受热建筑面积。
问题都得到解答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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